市场化经营机制咨询
市场化经营机制
混改过程中变化的不只是股权,还要引入市场化经营机制。经营机制是决定公司经营行为的机制。为了使经营机制市场化,企业需要提高经营的效率,使企业更具有市场化的竞争力和活力。而人的动力机制作为经营机制的核心,经营机制应当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的活力和积极性。当国企员工的动力水平和市场上其他企业员工相当,其经营行为也会靠近市场中最高效、最先进的行为模式,最终实现经营业绩的提升。
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市场化经营机制的基础。在党管干部的前提下,董事会、经理层各司其职,通过充分的授权、制度化的用人机制,最终反馈为员工工作积极性的提升。国企烙印较重的企业来说,市场化机制、尤其是人员流动机制很难改革,现阶段应当着力去解决公允和公平的问题
(1)政策要求
2015年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》指出,“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,董事会按市场化方式选聘和管理职业经理人”、“推行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,明确责任、权利、义务,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”。
2019年《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支持鼓励“双百企业”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有关事项的通知》要求,“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”、“按照‘市场化选聘、契约化管理、差异化薪酬、市场化退出’原则,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”。
2020年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印发了《“双百企业”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》和《“双百企业”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引》,进一步明确了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、职业经理人的基本概念和实施范围,规范了操作流程和各个关键环节的操作要点。
(2)重点举措
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:通过明确任职期限、到期重聘、签订并严格履行聘任协议和业绩合同等契约、刚性考核和兑现等要求,强化经理层成员的责任、权利和义务对等。特别是突出强调考核结果不仅影响收入的“能增能减”,更要影响职务(岗位)的“能上能下”,确保发挥契约化管理的重要作用。
职业经理人制度:在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基础上,去除了经理层的干部身份和行政级别,更加强调候选人的政治素质、专业素质,对行业和公司的熟悉程度,强调“业绩与薪酬双对标”原则,更加突出落实董事会选人用人权,实行市场化的选聘和退出。